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
(1)学习教育(党支部)
①组织学习《党章》、《准则》和上级有关文件;
②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,并与理想宗旨教育、党规党纪教育、勤政廉政教育等结合起来。
(2)自我评价(党员本人)
每个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对照党员标准、条件和评比细则,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上,总结一年来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一分为二,肯定成绩,找出问题,制定改进措施。
(3)党内评议(全体党员)
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,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,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肯定成绩,指出缺点和不足,提出要求,对党的员的表现做也实事求是的评议。
(4)群众评议
选择公道正派,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评议委员,采取座谈会、个别谈话、定量测评等方法,听取群众对党员的反映,并将党内外群众的主要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。
(5)调查核实
①召开支委扩大会,听取党员自评、互评和群众评议情况,对反映出来的党员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形成事实材料;
②组织党员填写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。
(6)组织考察
支委会根据评议和调查对党员进行综合分析,做出书面鉴定,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的党员,提出初步处置意见,报上级党组织预审,并将党内外评议意见和组织考察意见与本人见面。
(7)不合格党员的材料预审
根据党支部上报的不合格党员的材料和处理意见,进行认真审核,重点把握事实是否清楚,理由是否充分,处理是否恰当,并将预审意见反馈给党支部。
(8)党员大会
①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;
②推荐优秀党员;
③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;
④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,表决认定后,填定《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》。
(9)向上级报告评议情况
①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;
②推荐优秀党员;
③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;
④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,表决认定后,填定《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》。
(10)审批(党委)
①审定优秀党员名单;
②审阅不合格党员及违记党员处理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,逐个进行认真讨论后审批。领导干部还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。
(11)总结整改(党委或党支部)
①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
②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研究整改措施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;
③宣布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决定。
(12)归档(党支部)
经党组织审查盖章后的下列材料归入本人档案:
①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;
②《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》及主要事实依据材料
③《优秀党员登记表》及主要事迹材料。
痕迹要求:评议记录、党委下发文件(附表册上报)、评议工作总结(上报)。